中華民國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暨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計畫

壹、依據:

依教育部90年7月3日台(90)中(一)字第90075003號函辦理。

貳、宗旨:

一、加強發掘、培育數學資優學生並激發其潛能。

二、借鏡他國教學經驗,提升我國教育水準。

三、促進國際間數學教學資料與教學經驗之交流。

四、增進國際關係友誼與合作以及師生間之情感。

參、工作項目:

一、聯絡規劃中華民國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暨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事宜。

二、開發研究中華民國亞太數學暨國際數學奧林匹亞試題。

三、辦理中華民國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研習營。

四、辦理中華民國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五、選拔中華民國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學生代表。

六、辦理2002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國手培訓營。

七、參加2002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八、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年會。

肆、工作期限:

民國九十年九月一日至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伍、組織:

由教育部聘請專家學者組成「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會」主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承辦、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科教中心及中華民國數學會協辦。

陸、2002年中華民國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研習營:

一、參加資格:

參加2002年中華民國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研習營之資格條件為未曾獲推薦參加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尚未進入大學註冊且年齡在二十歲以內者(計至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一日)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九十學年度教育部高級中學數學能力競賽決賽獲前三等獎之學生。

2.前三年度亞太數學奧林匹亞及國際數學奧林匹亞國手代表(含候補國手)學生所屬學校額外推薦,並以該校在前三年度中上述得獎或代表學生扣除重複後之總數的二分之一為最高推薦名額(尾數採無條件進位法計算)。

   (以下3、4兩項以總數二十名為原則)

3.參加高中數理科學習成就優異學生輔導計畫或研習營,數學表現特殊優異並經由承辦單位數學指導教授或數學輔導教師推薦者。

4.其他數學表現特殊優異,獲得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兩人以上推薦並經審查通過者。

 

二、參加2002年中華民國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研習營報名程序:

符合資格者,由就讀學校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填妥報名表,限時掛號逕寄台北市汀州路四段八十八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分部科教中心數學奧林匹亞辦公室收。

柒、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一、參加資格:

1.曾獲推薦參加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現仍符合參賽資格者。

(應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報名)

2.參加2002年中華民國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研習營並獲推薦者。

二、競試日期與地點:

1.日期: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一日(星期一)。

2.時間: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上午九時十分開始進場)

3.地點: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分部理學院中正堂。

三、競試方式:

採筆試方式,計有試題五道,每題七分,滿分總共三十五分,答卷時間限制四小時,需自備直尺、圓規等作答文具,惟不得使用電算器和圖表。

四、試題來源:

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總部提供。

五、評分方式:

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試題閱卷參考標準評分。

六、得獎標準:

依據亞太數學奧林匹亞國際獎規定所有參與APMO競試者將會獲得一份參與證書。另各國頒發優勝獎標準與人數規定如下:

1.得獎的最高限額數為〔(N+1)/2〕,N為各委員國參與APMO競試者總人數。

2.金牌獎的得分標準為≧M+σ

銀牌獎的得分標準為≧M+1/3σ

銅牌獎的得分標準為≧M-1/3σ

其中M為所有APMO數學競試全體得分的平均值,σ為其標準差。

3.對任何一個會員國而言,其得獎數有如下的限制:

(1)金牌獎的名額為≦1

(2)金牌與銀牌獎合起來的名額為≦3

(3)金牌、銀牌及銅牌獎合起來的名額為≦7

4.為紀念APMO創辦人OHalloran博士之卓越貢獻,五道題皆得滿分的學生可獲頒OHalloran紀念獎牌。

5.對於已經達到每年資深協調國與助理協調國諮商後訂定的標準而未獲得銅牌獎以上之各參與國參賽代表,至少有一道題滿分者,可以獲頒榮譽證書。

捌、2002年中華民國國際數學奧林匹亞選訓營:

一、參加資格:

.初選選訓營:未曾代表中華民國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尚未進入大學註冊且年齡在二十歲以內(計至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一日)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試成績優異(歷屆國手除外)之學生

(共十名)。

(以下2∼3項總人數以十五名為原則)

2、參加中華民國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研習營成績優異,經承辦單位推薦者。

3、其他數學表現特殊優異具有具體事實,獲得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2人以上之推薦並經審查通過者。

.第一階段選訓營:由初選營選出1215名學生及曾代表中華民國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且符合參賽資格者參加。

.第二階段選訓營:由第一階段選訓營中選出準國手8∼10名參加。

.國手代表訓:由第二階段選訓營中,選出6名正選代表及1∼2名候

補代表。

二、選訓時間及地點:

1、符合初選營資格之學生(二十五名為原則),由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會具函邀請參加初選營【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三日(星期三)∼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八日(星期一)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理學院舉行】,選出12∼15名參加第一階段選訓營。

2、符合第一階段選訓資格之學生(二十名為原則),由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會具函邀請參加第一階段選訓營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五)∼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三)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理學院舉行】,選出準國手8∼10名。

3、第一階段選出之代表繼續第二階段選訓營五月三日(星期五)∼五月八日(星期三)】之培訓,藉由競試選拔選出正選代表6名及候補代表1∼2名。

4、正選國手代表6名從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七日至七月十五日,繼續參加為期每梯次5天合計五梯次之培訓課程(候補代表仍須參加六月一日前之培訓課程,正選代表於六月一日前確定未能代表參賽,得由候補代表依序遞補為正選代表,隨即加入正選代表培訓)。培訓地點集中於在台師大、中研院等大學機關院校舉行,由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會培訓教授或各代表就讀學校之輔導老師擔任個別指導、專題探討、獨立研究等訓練課程。

玖、獎勵:

一、    亞太數學奧林匹亞活動:

1、獲推薦代表參加亞太數學奧林匹亞國際獎或成績表現特殊優異者,推薦參加高級中學數學及自然學科資賦優異學生輔導,並得推薦參加其他國際數學競試等有關活動。

2、獲亞太數學奧林匹亞金、銀、銅牌及榮譽獎者,由教育部另訂辦法獎勵之。

3、獲榮譽獎以上或成績表現特殊優異學生,其指導教師得視實際情況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給予獎勵。

二、國際數學奧林匹亞活動:

1、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成績表現優異者,由主辦單位推薦參加高級中學數學及自然學科資賦優異學生輔導甄試,並得推薦參加其他國際數學競試等有關活動。

2、獲國際數學奧林匹亞金、銀、銅牌及榮譽獎者,由教育部另訂辦法獎勵之。

3、  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成績表現優異者之輔導學校及輔導老師,得視實際情況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給予獎勵。

 

 

 

 

 

 

拾、工作進度表:

 

  

           

2001年 8月

2001年11月

1、編印中華民國參加2001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代表團參賽報告。

2、聯絡參賽代表團參加2001年教育部國際數理競賽頒獎事宜。

3、註冊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4、提交中華民國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建議試題。

5、規劃中華民國參加2002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活動計畫。

6、連繫準備參加2002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註冊事宜。

7、研發數學奧林匹亞活動競試試題。

2001年12月

2002年 2月

1、競賽學生培訓計畫之研究。

2、開始徵選參加研習營之對象,同時研擬並進行亞太數學競賽研習營之工作內容,編印研習資料。

3、繼續研發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試題。

4、國際數學競賽培訓活動資料蒐集研究。

5、向2002年第四十三屆主辦國正式提交中華民國參加參賽文件。

6、開發中華民國2002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試題。

7、模擬試題徵選研究。

8、研究2002APMO試題及翻譯設計其中文題本。

 

2002年 3月

1、舉辦中華民國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研習營(3月8日~3月10日)。

2、辦理中華民國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3月11日,星期一)。

3、選拔中華民國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學生代表(

    十位)。

4、推選25名學生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初選營。

5、預備辦理2002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代表選訓營。

2002年 4月

1、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初選營,選出12∼15名學生。

2、國際數學競賽培訓活動資料蒐集研究。

3、向2002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主辦國提出領隊及隨同人員名單、參加競賽人數。

4、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第一階段選訓營,選出8∼10名準國手。

5、中華民國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學生之成績分析

6、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結果之連繫。

2002年 5月

1、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第二階段選訓營,選出6名正選國手及1∼2名候補國手。

2、發布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正式獲獎名單。

3、分析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摘要報告。

4、國際數學競賽培訓活動資料蒐集研究。

5、培訓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6名正選國手代表及1∼2名候補代表。

2002年 6月

1、國際數學競賽培訓活動資料蒐集研究。

2、繼續培訓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六位國手代表。

3、確認我國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代表團名單。

2002年 7月

1、繼續培訓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6位國手代表。

2、參加2002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年會。

3、參加2002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2002年8月

1、編印計畫報告暨中華民國參加2002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代表團參賽報告。

2、檢討2002年競賽得失與規劃2003年參賽計畫。

拾壹、經費:

由教育部核定補助金額共參佰柒拾伍萬元整。


附錄:

2002年第四十三屆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一、參加資格:

    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會依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規則選拔6位數學資賦優異學生,代表中華民國參加2002年第四十三屆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二、主辦國:英國

  點:格洛哥(Glasgow)

  期:2002年七月十九日∼七月三十一日

三、競試方式:

採筆試方式,計有試題六道,每題七分,滿分總共四十二分;分兩天舉行,每天三道題,答卷時間限制為四小時三十分。需自備直尺、圓規等作答文具,惟不得使用電算器和圖表。

四、試題來源:

2002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試題委員會提供。

五、評分方式:

由各國領隊或副領隊依2002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試題委員會提供之參考解答配分方案,進行初閱並經主辦國協調委員會協調後定出最後成績。

主辦國的各題成績經初閱並與各題出題國協調後定出最後成績。

六、得獎類別:

1、每位代表可獲頒參與證書。

2、依據2001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規則,優勝獎可分作金牌、銀牌、銅牌三個獎級,金、銀、銅三個獎級之人數比約為1:2:3;而其得獎標準每年依競試審判委員會開會訂之。

3、解題品質特殊優異者,可獲頒特殊獎。

4、  至少有一道題得滿分而未達金、銀、銅三種獎牌成績者,可獲頒榮譽獎。

 

七、第四十三屆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預定行程表

 

 

 

 

 

IMO 2002 UK PROGRAM OVERVIEW

第四十三屆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預定行程

2002年7月19∼31日-英國  格洛哥(Glasgow)

 

DAY

星期

DATE

日期

LEADERS

領隊

DEPUTIES

副領隊

CONTESTANTS

參賽選手

FRI

7/19

Arrival at Glasgow Airport

抵達格洛哥機場

 Transfer to country venue

進駐闈場

 

 

SAT

7/20

Setting Papers

研究預選試題

 

 

SUN

7/21

Setting Papers

研究預選試題

 

 

MON

7/22

Translation of papers

翻譯試題

Arrive at Glasgow Airport

抵達格洛哥機場

Transfer to 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

進駐選手村

TUE

7/23

OPENING CEREMONY

開幕典禮

WED

7/24

Answering queries

競賽學生問題解釋

Morning Excursion

參觀活動

First paper

第一天競賽

Excursion

參觀活動

Debriefing

競賽簡報

Debriefing

競賽簡報

THU

7/25

Answering queries

競賽學生問題解釋

Morning Excursion

參觀活動

Second paper

第二天競賽

Transfer to hotel in center of Glasgow

進駐市中心

Social Event

社交活動

FRI

7/26

Co-ordination

全天協調成績

Excursion

參觀活動

SAT

7/27

Co-ordination

全天協調成績

Excursion

參觀活動

SUN

7/28

Co-ordination

全天協調成績

Excursion

參觀活動

MON

7/29

Excursion

參觀活動

TUE

7/30

Closing Ceremony and Final Banquet

參加閉幕典禮及惜別晚宴

WED

7/31

Departure

賦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