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各學系學生轉入數學系實施要點
92.6.6.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依據:本要點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轉系(所)辦法」訂定之。
二、申請資格:
(一)符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轉系(所)辦法」第三條之規定。
(二)至少修畢一學期三學分之微積分課程且成績及格。
三、申請辦法:
(一)申請時間:依學校規定時間辦理。
(二)申請程序:向本部註冊組或分部教務組索取申請表,並向數學系索取轉系申請表,經所屬系主任簽章同意後,連同成績證明乙份,一併繳至數學系辦公室,並參加數學系自訂之甄試。
(三)甄試內容:(1)微積分(2)高中數學
(四)甄試時間及地點:依每年公布於數學系網頁之公告辦理。(應試時須攜帶學生證)
(五)甄試通過經教務長核定後公佈之。
四、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報校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